雄县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公 告
按照《雄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雄农财〔2021〕1号)要求,现将今年补贴政策及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补贴实施规模范围
2021年下达我县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1万元,在全县范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2020年超录资金使用本年度资金额。
二、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共计14大类42个小类156个品目,实行补贴种类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种类及补贴额可登录:http://218.12.43.231:7505/bt_xiongxian查询。
三、补贴机具要求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其中:非牌证管理机具还必须将出厂编号用钢印打印在机体易见、易拓印、不易锈蚀和损坏的位置上,钢印打印深度要能保证拓印清晰。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五、资金分配使用
购机补贴实行敞开补贴,一律在补贴资金限额内“先购后补”,按照“先到先补、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严格控制。
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
六、自主选机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购机者可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并索取正式发票,发票上需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补贴对象姓名及身份证(或组织机构证)等信息。
七、补贴资金申请
购机者在购机后自主向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二代身份证、购机发票、补贴对象本人农村信用联社银行账号和雄县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备注: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请登录网址自行下载打印: http://218.12.43.231:7505/bt_xiongxian,并乡镇、村盖章)
八、补贴办理时间、地点
1.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补贴采取预约办理,购机者需佩戴口罩,自2021年10月18日开始办理。
2.购机者带所购机具及申请资料到雄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登记、核验等补贴手续。
地址:雄县农业农村局625室(雄州路481号)
政策咨询和预约电话: 0312—5561563
雄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