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教育局
关于统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秋冬季
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单位、雄东片区新建学校:
秋季已至,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特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秋冬季作息时间做统一规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执行日期
2023年9月11日 — 2024年5月6日。
二、作息时间
一至六年级:上午8:20上课;下午2:10上课。
七至九年级:上午8:00上课;下午2:00上课。
上、下午放学时间,由学校根据校门流量实行按年级错时放学,学生全天在校学习时间按照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执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统筹谋划,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三、其它要求
(一)幼儿园参照一至六年级作息时间,安排幼儿一日活动;高中学校参照初中作息时间,自行安排。
(二)寄宿制学校早晨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40;熄灯就寝时间初中不晚于21:30,高中不晚于22:30。学生午休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三)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四)此作息时间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教育局综合教育办公室联系。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