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和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实公开内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将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2.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栏、广播、电视、电子屏、图书馆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政务新媒体宣传力度。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以“公开政务、服务民生、沟通交流、凝聚民生”为宗旨,及时发布政府政策,为民服务。
3.优化公开服务。我局始终把“上级要求的、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对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发布和统计报送,积极回应改革热点,加大了事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知晓率,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信息制度和工作措施。二是及时更新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积极搜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努力把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作细,确保工作力度和成效都有显著提高。三是加强对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接收2名2021年度转业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