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雄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雄县应急管理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1条,在微信公众号雄县应急管理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12条。2021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21年,雄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各股室的工作职责,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明确由主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由本单位有关股室参与的政务公开协调机制。

三是加强人员配备。办公室设立县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目录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三是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开局党委会,对政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了各股室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加强对政策解读的审核,进一步提高了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