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财政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经请示县政府办同意,在政府网站设置预决算公开公示、扶贫资金政策专栏,定期对全县财政预决算、扶贫资金相关政策等情况进行公示。一年来,主动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年度预决算、扶贫政策等信息28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7条、行政性事业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等8条、相关扶贫资金等13条。利用财政公众号、LED显示屏等载体,围绕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直达资金、预算改革、民生保障等内容公开财政信息,解读财政政策。据统计,全年共计上传相关信息21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看,财政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对相关政府信息进行了公示,未出现相关问题,但在细节方面还存在不足:例如有时公示内容、表格设置等不够规范。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确定一名主管副职牵头,成立由办公室、综计股、预算股、国库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审核小组,对需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进行把关审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