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张岗乡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乡编写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张岗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关心和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督促考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及时充实工作力量。由于工作安排,我乡及时调整了分工,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延续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得到了有效充实。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相关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近年来,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乡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建设已基本完成,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主动适应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新特点和新要求,打造模块简洁、条目清晰的门户网站主平台,及时发布政策制度、发展现状、民生工程进展和建议提案答复等内容,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我乡全年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文件、通知、通报等信息12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不宽,极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定人定责,明确时限,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全面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指导监督,强化工作过程的管理和检查,督促各职能站所及时提供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切实抓好群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提升公开的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