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雄县市场监管局认真组织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录入工作,按照“热情服务、公正文明、信守承诺、廉洁高效”的要求,不断加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了“阳光政务、便民服务、群众参与、共同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5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分析我局去年工作情况,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渠道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各科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公开信息。二是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律和责任意识,提高信息主动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