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工作职责 |
发布时间:2025-02-13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
一、单位职责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和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新区党工委、县委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商务和投资促进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商务和投资促进领域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商务和投资促进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 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负责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商贸流通主体,推动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节工作。负责药品、酒类、成品油、拍卖、旧货流通、汽车流通、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内贸流通行业统计等工作。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负责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拟定和推进科技兴贸战略。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贯彻执行国家利用外资法律法规规章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拟定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进行审批和备案。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进行审批和备案。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吸引外资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 (十)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指导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对外援助有关工作;指导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工作。 (十一)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境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 (十二)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情况,承担商务系统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三)提出引导央企市场化疏解的政策建议。负责央企二三级子公司和创新业务板块市场化疏解洽谈、落地工作。会同自然资源局推动市场化疏解项目洽谈、落地工作。推进市场化疏解项目“二次招商”工作,推进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 (十四)负责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的统筹管理和对外协调,拟订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投资环境营销和宣传推广。推进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工作。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活动。负责招商引资相关领域统计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创新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机制的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组织协调重要招商经贸活动,引导市场主体、企业主体发挥投资促进、招商引资主体作用。负责推进总部经济、国内经济合作工作。承担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协调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工作,培育、引导、扶持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负责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点 雄县雄州路481号雄县人民政府10楼 三、办公时间 1.6月至8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其他月份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0312-5561122 五、负责人姓名 蒋泽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