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雄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雄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3-07-3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河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雄安新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河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雄安新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科学规划雄县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结合雄县实际制定《雄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雄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雄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雄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关于《雄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河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雄安新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按照高质量建设高水平发展雄安新区的要求,将雄县妇女发展融入雄安新区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半边天”作用,保障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实现雄县妇女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妇女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新区党工委和县委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妇女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专项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同部署、同落实,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妇女。 3.坚持男女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政策规定、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 4.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各方面的发展利益,有效解决制约妇女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统筹推进妇女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均衡发展。 5.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发挥妇女的重要作用,促进妇女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踊跃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 (三)总体目标 在城市发展战略与社会建设和治理体系中,进一步融入妇女发展视角,实施与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妇女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环境;进一步提高妇女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雄县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到2030年实现妇女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关于《雄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儿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儿童友好理念,从儿童视角出发,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全面提升儿童福祉,增强儿童综合素质,为雄县建设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雄县力量。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儿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对儿童发展的优先保障。立足雄县实际,在出台政策规定、编制规划、配置资源、部署工作中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发展需求。 3.坚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实现全面发展。 4.坚持保障儿童平等发展。创造公平社会环境,消除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歧视,保障所有儿童平等享有发展的权利和机会。 5.坚持鼓励儿童参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 (三)总体目标儿童事业和儿童发展与雄县规划建设同步推进,弘扬儿童优先理念,建立健全保障儿童权利的政策体系,完善儿童发展工作机制,构建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使儿童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到2025年前,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培育打造儿童友好城市标杆和示范项目,争创可推广可复制的“雄安模式”。到2030年,推进巩固雄县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儿童优先原则广泛普及,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共识,儿童事业发展更加均衡、全面、优质。展望2035年,雄县儿童事业与新区基本建成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相适应,儿童优先原则全面贯彻,儿童事业发展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广大儿童成长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全国样板的时代新人。 三、文件依据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 《河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雄安新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河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雄安新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