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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种植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工作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2-09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惠农政策,有效化解种植业生产风险,推动我县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我县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受益,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通告。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强化业务程序,全流程规范保险公司种植业保险展业行为

严格资金管理,提高政策性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效益

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对种植业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

夯实工作基础,积极稳妥推进种植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三、文件依据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河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金〔20201)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业务和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冀财金〔202149)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林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金〔202245号)

《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完善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物化成本保险政策的通知》(冀财金〔202429号)

四、主要内容

通告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补贴范围,包括小麦、玉米、稻谷、棉花、大豆、花生、油菜、马铃薯、甜菜。

第二部分为保险责任,种植业保险责任为因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重大病虫草鼠害,野生动物损毁等造成的保险作物损失,损失率达到10%(含)以上的。

第三部分为种植业补贴办法,补贴范围内作物保费按照政策规定由各级财政按相应比例补贴,剩余部分由农户自缴。

第四部分为投保方式,以村为单位进行投保,对于单户参保面积超30亩(含)农户,单独向承保机构进行投保。保险机构见费出单,出单后次日零时生效。

第五部分为服务保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做好承保、理赔工作服务保障。

、出台意义

出台《2026年种植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工作的通告,是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举措,既能有效分散农业风险、保障农民收益,又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市场秩序,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附件:《雄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种植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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