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5日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王胜为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宏景为雄县审计局局长;
张瑞芳为雄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建功为雄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王胜的雄县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李宏景的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刘喜军的雄县审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