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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机构冠名“河北”的审批
发布时间:2017-06-0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事项名称

民办学校机构冠名“河北”的审批

设定依据

2014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我省2014年第一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民办教育机构冠名‘河北’审批”。

申请条件

1.省级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举办的;2.办学条件达到国家、省级示范学校标准。

办理材料

申请书

办理地点

县教育局成职教办公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5819323

办理流程

(1)举办者持有关材料向教育局成职教办公室提出申请;

(2)成职教办公室对资质进行书面审查;

(3)经局领导同意组成考察组,实地考察,考察结果报局领导审定。

承诺时限

2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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