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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树木审批
发布时间:2017-06-0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事项名称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树木审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申请条件

确需采伐的,并能按照规定补种的

办理材料

1.项目申请书(主要理由、位置、数量、品种、安全保障措施、时间、更新措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砍伐证

办理地点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股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规定的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3:30(夏天14:30)—17:30。

联系电话

0312-5861233

办理流程

1.持有关材料向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股提出申请 ;

2.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股受理申请;

3.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路政中队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勘察;

4.行政许可股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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