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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
发布时间:2017-06-0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事项名称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申请条件

确需要在公路两侧建设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

办理材料

1.申请书;2.设计图;3.协议书;4.相关批文

办理地点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股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规定的公休日除外),上08:30—12:00,下午13:30(夏天14:30)—17:30。

联系电话

0312--5861233

办理流程

1.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股提出申请;

2.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股受理申请;

3.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路政中队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勘察;

4.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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