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雄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 发布时间:2025-06-10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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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25〕第35号
七间房乡梁沟二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津石高速公路津冀至保石界(雄安新区段)工程项目,于2025年5月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20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4.965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205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5月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批准征收面积1.9596公顷,其中:农用地1.9190公顷(其中耕地1.9088公顷)。 (二)范围:位于村南,东至:梁沟三村,西至:梁沟三村。 (三)用途:津石高速公路津冀至保石界(雄安新区段)工程项目。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雄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25〕第36号
七间房乡梁沟三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津石高速公路津冀至保石界(雄安新区段)工程项目,于2025年5月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20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4.965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205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5月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批准征收面积3.0949公顷,其中:农用地2.0639公顷(其中耕地2.5368公顷)。 (二)范围:位于村南,东至:梁沟二村,西至:梁沟四村。 (三)用途:津石高速公路津冀至保石界(雄安新区段)工程项目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雄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25〕第37号
七间房乡梁沟四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津石高速公路津冀至保石界(雄安新区段)工程项目,于2025年5月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20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4.965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205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5月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批准征收面积4.5924公顷,其中:农用地4.5924公顷(其中耕地4.4874公顷)。 (二)范围:位于村南,东至:梁沟三村,西至:梁沟四村。 (三)用途:津石高速公路津冀至保石界(雄安新区段)工程项目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雄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25〕第 34 号
七间房乡大树刘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津石高速公路津冀至保石界(雄安新区段)工程项目,于2025年5月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20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4.965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205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5月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批准征收面积25.3185公顷,其中:农用地25.274公顷(其中耕地20.5795公顷)。 (二)范围:位于村南,东至:梁沟四村,西至:大树刘庄村。 (三)用途:津石高速公路津冀至保石界(雄安新区段)工程项目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雄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