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雄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年51-57号) |
| 发布时间:2026-07-03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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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6〕第51号
一铺东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一铺东村集体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雄商高铁、南至一铺东村、西至一铺东村、北至大清河)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县段)项目建设。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52公顷,其中:农用地0.0329公顷、未利用地0.0223公顷,具体情况见附件2。土地使用权、宅基地、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情况以及联合认定情况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限内公布。 二、征地补偿的方式和标准 征收土地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标准执行,征收土地综合地价每亩12万元。被征地村集体土地在规定时间完成征收的,按照每亩3万元的标准给予村集体按时征收奖。 土地综合地价补偿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每亩1.5万元给予家庭联产承包户土地补偿费,剩余资金由村集体统一留存,在县财政专项账户管理,利息纳入村集体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亩每年1500元给予被征地户过渡期补助,直至整村征迁实施为止。剩余综合地价补偿、按时征收奖和其他集体资产,在整村征迁实施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平均分配。其中,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户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集体福利包括:除家庭联产承包土地、自留地、宅基地的征收补偿金和归家庭或者个人所有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外的集体资产及其收益。具体资金补偿分配方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拟定,村民会议或其授权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经县、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新区管委会备案。雄县交通运输局支援铁路建设临时工作专班根据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和清单,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收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按照每亩1500元的标准给予青苗补偿;征收其他农作物、林木、灌溉设施等地上附着物,据实评估补偿给所有权人。 坟墓迁移按照一墓一棺3000元、一墓双棺4000元、一墓多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安置办法 涉及土地征收的,按《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给予货币补偿,并依据《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群众纳入新区就业创业培训、就业扶持、创业扶持、教育保障、医疗保障、扶贫救济等民生保障体系。 五、其他事项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期间,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一铺东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雄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7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子奎 联系电话:0312-5861731 地址:雄县自然资源局
雄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6〕第52号
杨临河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杨临河村集体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杨临河村、西至106国道、南至杨临河村、北至杨临河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县段)项目建设。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42公顷,其中:农用地0.0505公顷、建设用地0.0037公顷,具体情况见附件2。土地使用权、宅基地、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情况以及联合认定情况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限内公布。 二、征地补偿的方式和标准 征收土地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标准执行,征收土地综合地价每亩12万元。被征地村集体土地在规定时间完成征收的,按照每亩3万元的标准给予村集体按时征收奖。 土地综合地价补偿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每亩1.5万元给予家庭联产承包户土地补偿费,剩余资金由村集体统一留存,在县财政专项账户管理,利息纳入村集体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亩每年1500元给予被征地户过渡期补助,直至整村征迁实施为止。剩余综合地价补偿、按时征收奖和其他集体资产,在整村征迁实施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平均分配。其中,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户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集体福利包括:除家庭联产承包土地、自留地、宅基地的征收补偿金和归家庭或者个人所有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外的集体资产及其收益。具体资金补偿分配方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拟定,村民会议或其授权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经县、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新区管委会备案。雄县交通运输局支援铁路建设临时工作专班根据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和清单,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收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按照每亩1500元的标准给予青苗补偿;征收其他农作物、林木、灌溉设施等地上附着物,据实评估补偿给所有权人。 坟墓迁移按照一墓一棺3000元、一墓双棺4000元、一墓多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安置办法 涉及土地征收的,按《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给予货币补偿,并依据《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群众纳入新区就业创业培训、就业扶持、创业扶持、教育保障、医疗保障、扶贫救济等民生保障体系。 五、其他事项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期间,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杨临河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雄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子奎 联系电话:0312-5861731 地址:雄县自然资源局
雄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
相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相庄村集体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相庄村、南至相庄村、西至相庄村、北至相庄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县段)项目建设。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7721公顷,其中:农用地0.7721公顷,具体情况见附件2。土地使用权、宅基地、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情况以及联合认定情况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限内公布。 二、征地补偿的方式和标准 征收土地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标准执行,征收土地综合地价每亩12万元。被征地村集体土地在规定时间完成征收的,按照每亩3万元的标准给予村集体按时征收奖。 土地综合地价补偿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每亩1.5万元给予家庭联产承包户土地补偿费,剩余资金由村集体统一留存,在县财政专项账户管理,利息纳入村集体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亩每年1500元给予被征地户过渡期补助,直至整村征迁实施为止。剩余综合地价补偿、按时征收奖和其他集体资产,在整村征迁实施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平均分配。其中,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户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集体福利包括:除家庭联产承包土地、自留地、宅基地的征收补偿金和归家庭或者个人所有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外的集体资产及其收益。具体资金补偿分配方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拟定,村民会议或其授权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经县、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新区管委会备案。雄县交通运输局支援铁路建设临时工作专班根据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和清单,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收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按照每亩1500元的标准给予青苗补偿;征收其他农作物、林木、灌溉设施等地上附着物,据实评估补偿给所有权人。 坟墓迁移按照一墓一棺3000元、一墓双棺4000元、一墓多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安置办法 涉及土地征收的,按《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给予货币补偿,并依据《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群众纳入新区就业创业培训、就业扶持、创业扶持、教育保障、医疗保障、扶贫救济等民生保障体系。 五、其他事项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期间,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相庄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雄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子奎 联系电话:0312-5861731 地址:雄县自然资源局
雄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6〕第54号
王家房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王家房村集体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王家房村、南至王家房村、西至王家房村、北至王家房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县段)项目建设。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5921公顷,其中:农用地1.5911公顷、建设用地0.0010公顷,具体情况见附件2。土地使用权、宅基地、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情况以及联合认定情况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限内公布。 二、征地补偿的方式和标准 征收土地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标准执行,征收土地综合地价每亩12万元。被征地村集体土地在规定时间完成征收的,按照每亩3万元的标准给予村集体按时征收奖。 土地综合地价补偿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每亩1.5万元给予家庭联产承包户土地补偿费,剩余资金由村集体统一留存,在县财政专项账户管理,利息纳入村集体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亩每年1500元给予被征地户过渡期补助,直至整村征迁实施为止。剩余综合地价补偿、按时征收奖和其他集体资产,在整村征迁实施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平均分配。其中,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户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集体福利包括:除家庭联产承包土地、自留地、宅基地的征收补偿金和归家庭或者个人所有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外的集体资产及其收益。具体资金补偿分配方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拟定,村民会议或其授权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经县、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新区管委会备案。雄县交通运输局支援铁路建设临时工作专班根据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和清单,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收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按照每亩1500元的标准给予青苗补偿;征收其他农作物、林木、灌溉设施等地上附着物,据实评估补偿给所有权人。 坟墓迁移按照一墓一棺3000元、一墓双棺4000元、一墓多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安置办法 涉及土地征收的,按《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给予货币补偿,并依据《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群众纳入新区就业创业培训、就业扶持、创业扶持、教育保障、医疗保障、扶贫救济等民生保障体系。 五、其他事项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期间,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王家房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雄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子奎 联系电话:0312-5861731 地址:雄县自然资源局
雄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6〕第55号
角口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角口村集体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大董各庄村、南至角口村、西至角口村、北至小白河)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县段)项目建设。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57公顷,其中:农用地0.0557公顷,具体情况见附件2。土地使用权、宅基地、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情况以及联合认定情况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限内公布。 二、征地补偿的方式和标准 征收土地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标准执行,征收土地综合地价每亩12万元。被征地村集体土地在规定时间完成征收的,按照每亩3万元的标准给予村集体按时征收奖。 土地综合地价补偿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每亩1.5万元给予家庭联产承包户土地补偿费,剩余资金由村集体统一留存,在县财政专项账户管理,利息纳入村集体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亩每年1500元给予被征地户过渡期补助,直至整村征迁实施为止。剩余综合地价补偿、按时征收奖和其他集体资产,在整村征迁实施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平均分配。其中,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户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集体福利包括:除家庭联产承包土地、自留地、宅基地的征收补偿金和归家庭或者个人所有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外的集体资产及其收益。具体资金补偿分配方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拟定,村民会议或其授权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经县、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新区管委会备案。雄县交通运输局支援铁路建设临时工作专班根据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和清单,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收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按照每亩1500元的标准给予青苗补偿;征收其他农作物、林木、灌溉设施等地上附着物,据实评估补偿给所有权人。 坟墓迁移按照一墓一棺3000元、一墓双棺4000元、一墓多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安置办法 涉及土地征收的,按《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给予货币补偿,并依据《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群众纳入新区就业创业培训、就业扶持、创业扶持、教育保障、医疗保障、扶贫救济等民生保障体系。 五、其他事项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期间,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角口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雄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子奎 联系电话:0312-5861731 地址:雄县自然资源局
雄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6〕第56号
一铺南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一铺南村集体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一铺南村、南至一铺南村、西至雄商高铁、北至大清河)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县段)项目建设。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71公顷,其中:农用地0.0485公顷、未利用地0.0086公顷,具体情况见附件2。土地使用权、宅基地、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情况以及联合认定情况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限内公布。 二、征地补偿的方式和标准 征收土地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标准执行,征收土地综合地价每亩12万元。被征地村集体土地在规定时间完成征收的,按照每亩3万元的标准给予村集体按时征收奖。 土地综合地价补偿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每亩1.5万元给予家庭联产承包户土地补偿费,剩余资金由村集体统一留存,在县财政专项账户管理,利息纳入村集体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亩每年1500元给予被征地户过渡期补助,直至整村征迁实施为止。剩余综合地价补偿、按时征收奖和其他集体资产,在整村征迁实施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平均分配。其中,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户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集体福利包括:除家庭联产承包土地、自留地、宅基地的征收补偿金和归家庭或者个人所有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外的集体资产及其收益。具体资金补偿分配方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拟定,村民会议或其授权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经县、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新区管委会备案。雄县交通运输局支援铁路建设临时工作专班根据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和清单,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收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按照每亩1500元的标准给予青苗补偿;征收其他农作物、林木、灌溉设施等地上附着物,据实评估补偿给所有权人。 坟墓迁移按照一墓一棺3000元、一墓双棺4000元、一墓多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安置办法 涉及土地征收的,按《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给予货币补偿,并依据《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群众纳入新区就业创业培训、就业扶持、创业扶持、教育保障、医疗保障、扶贫救济等民生保障体系。 五、其他事项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期间,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一铺南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雄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子奎 联系电话:0312-5861731 地址:雄县自然资源局
雄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6〕第57号
大董各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大董各庄村集体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大董各庄村、南至小白河、西至大董各庄村、北至大董各庄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县段)项目建设。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776公顷,其中:农用地0.0776公顷,具体情况见附件2。土地使用权、宅基地、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情况以及联合认定情况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限内公布。 二、征地补偿的方式和标准 征收土地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标准执行,征收土地综合地价每亩12万元。被征地村集体土地在规定时间完成征收的,按照每亩3万元的标准给予村集体按时征收奖。 土地综合地价补偿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每亩1.5万元给予家庭联产承包户土地补偿费,剩余资金由村集体统一留存,在县财政专项账户管理,利息纳入村集体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亩每年1500元给予被征地户过渡期补助,直至整村征迁实施为止。剩余综合地价补偿、按时征收奖和其他集体资产,在整村征迁实施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平均分配。其中,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户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集体福利包括:除家庭联产承包土地、自留地、宅基地的征收补偿金和归家庭或者个人所有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外的集体资产及其收益。具体资金补偿分配方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拟定,村民会议或其授权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经县、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新区管委会备案。雄县交通运输局支援铁路建设临时工作专班根据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和清单,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收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按照每亩1500元的标准给予青苗补偿;征收其他农作物、林木、灌溉设施等地上附着物,据实评估补偿给所有权人。 坟墓迁移按照一墓一棺3000元、一墓双棺4000元、一墓多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安置办法 涉及土地征收的,按《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给予货币补偿,并依据《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群众纳入新区就业创业培训、就业扶持、创业扶持、教育保障、医疗保障、扶贫救济等民生保障体系。 五、其他事项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期间,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大董各庄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雄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子奎 联系电话:0312-5861731 地址:雄县自然资源局
雄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