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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殡葬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9-1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雄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殡葬行为的通告

雄政通﹝2021﹞8号

为大力推行丧事简办,厚养礼葬新风尚,根据雄安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动雄安新区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雄安政字〔2021〕 9号)和雄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雄府〔2017〕 8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摒弃丧葬陋习。提倡丧事简办、文明治丧,整治散埋乱葬、零散祭扫行为。在丧葬活动中,不购买使用棺木、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丧葬用品,不占用街、巷、小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进行封建迷信、低俗演出等活动。去新区殡仪馆火化沿途禁止抛撒纸钱、播放哀乐、放电子鞭炮等行为。

二、推进移风易俗。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移风易俗作用,把治丧规范和殡葬礼仪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明确量化标准,强化群众自我约束。提倡文明低碳祭扫,采取敬献鲜花、居家祭奠、网络祭扫等方式表达哀思。

三、突出带动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正确行为带动广大群众革除丧葬陋俗,弘扬新风正气。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办理丧事申报制度,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殡葬改革的良好局面。

四、打击违法行为。各乡镇严格属地管理责任,民政、公安、消防、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齐抓共管,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逻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销售冥钞、焚烧纸钱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雄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


附件:《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殡葬行为的通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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