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雄县2022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8-17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
雄政办函〔2022〕5号
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雄县2022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雄县2022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雄县2022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发〔2022〕104号)、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印发<雄安新区2022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雄安公服发〔2022〕101号)要求,结合雄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季节性休耕作为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的制度性安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节水导向,明确重点区域,完善技术路径,不断优化种植结构和耕作制度,与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协调推进,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一)统筹粮食安全和生态保护。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前提下,立足资源禀赋,突出生态保护,减少农业用水,保护地下水资源,实行综合治理,加快完善雄县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生态文明打牢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节水导向。坚持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促进玉米、大豆、油料等供需偏紧农产品生产,聚焦生态保护压力大、资源约束紧的问题,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等相衔接,以季节性休耕为抓手,协调推进农产品供给动态调节和农业生态综合治理,进一步减少地下水开采,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三)兼顾市场引导和政府调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优化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品种结构,调动农民积极性,财政对承担季节性休耕任务的农户给予适当补助,保障农民收益,引导农民自愿参与,合理安排种植结构,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耕地季节性休耕。 (四)集中连片推进,稳妥有序实施。集中连片组织实施,有条件的乡(镇)也可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推进。对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流转农民承包地实施季节性休耕的,确保土地自愿流转,要完善承包合同,依法依规实施,季节性休耕地块原则上每三年轮换一次,确定实施主体,严格申报程序,规范项目运作,完善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监督。 (五)精准精细管理,提升实施效果。严格落实任务,发挥资金效益,确保生态效果。因地制宜,科学利用承包地确权成果,收集地块“四至信息”,严格核对任务落实情况,探索利用卫星遥感识别技术,强化试点地块管理,严格按照季节性休耕技术路径,做到试点任务和补助资金精准到地、到实施主体。 二、任务及技术路径 (一)目标任务 2022年我县实施耕地季节性休耕3.2万亩,稳定巩固去年农业节水成效,亩均减少地下水开采140-160立方米。 (二)技术路径 在地下水超采区实施季节性休耕,将小麦、玉米一年两熟改为一年一熟,实行“一季休耕、一季种植”,将抽取地下水灌溉的冬小麦休耕,只种植一季雨热同季的玉米或油料、耐旱耐瘠薄的杂粮杂豆等,减少地下水用量。季节性休耕期间休耕主体种植油菜等绿肥作物,不浇水,不收获籽粒,下茬作物种植前作为绿肥直接粉碎翻耕入田,培肥地力,减少地表裸露。 三、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补助标准。在确保任务面积落实的情况下,对承担任务的农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进行补助,季节性休耕每亩补助500元。 (二)补助方式。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公示无异议,验收合格后,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兑现到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或实施主体。 四、重点工作和进度安排 (一)重点工作 1.科学分解任务。在全县12个乡镇适宜地块组织实施,申报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主,争取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科学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农户、地块,确保任务精准落地。各乡镇对本辖区休耕主体信息、地块面积、位置及土地流转合同的真实性负责;农业农村局负责对休耕地块实地测绘,每个地块的拐角坐标点全部测绘生成地块面积后,出具各乡镇休耕区域图纸。 2.组织公开公示。各乡镇结合县下达任务,在科学分解确定实施区域的基础上进行公示,组织项目村、农户填写《耕地轮作休耕任务分解(核实)面积清单》,乡(镇)政府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农户三方签字,加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公章,由乡(镇)政府汇总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留存公示资料,无异议后,报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案,作为制定实施方案和组织实施的依据。 3.签订实施协议。县、乡(镇)、村、农户层层落实责任,乡(镇)政府或农业农村局与实施耕地季节性休耕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等签订休耕协议,协议一年一签,尊重保护农户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协议文本由县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案。 4.制定实施方案。7月初以前完成县级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报新区公共服务局审核批复后实施。明确试点区域、实施内容、技术路径、工作程序、资金使用、补贴标准、操作程序、保障措施等,确保乡(镇)、村和农户规范有序实施。 5.落实年度任务。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技术路径、年度任务,指导农户开展季节性休耕,将任务落实到农户,落实到田间地块,丰富季节性休耕种植模式,优化绿肥作物种植,确保耕地季节性休耕效益,确保实现节水生态效果。 6.核实任务面积。各乡(镇)政府组织成立核查组,逐村、逐户核实面积,完善《耕地季节性休耕任务分解(核实)面积清单》,有关核实人员履行签字手续,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乡(镇)政府汇总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存档,及时与县财政部门沟通,作为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7.县级组织自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各乡(镇)组成项目验收组开展县级自验工作,对项目村、农户实施面积、技术路径、项目地块、任务落实等情况进行自验,验收结果由农财、乡镇、村及休耕主体签字确认,形成自验报告,自验结果通过部门公示栏或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申请新区验收,并做好本级工作总结。 8.兑现补贴资金。县自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资金支付制度规定,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将项目资金拨付给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实施主体。 (二)工作进度 2022年6月-7月,明确任务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地块,组织公开公示,签订实施协议。 8月,指导乡镇、村、农户开展宣传培训,解读季节性休耕政策,宣传技术模式,明确实施要求,完善实施方案。 9月-10月,落实任务到农户、到地块。 11月-12月,县级自验,申请新区验收,兑现补贴资金,组织开展总结。 2023年1月至下茬作物播种,落实季节性休耕地块管护措施,做到不弃耕、不废耕、不改变耕地性质,防止违规种植等问题发生。完善到乡(镇)、到村、到户、到户、到地块的季节性休耕面积任务分解(核实)面积清单等档案材料。2023年1月1日前上报阶段性总结和面积任务落实情况,2023年6月10日前将全面总结报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并做好省总结考核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有关工作要求 积极探索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创新方式、丰富模式、积累经验,促进制度化常态化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县级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规范资金使用。切实加强季节性休耕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相互沟通配合,明确年度资金数量,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等执行,项目验收合格后,按时按要求发放到农户。严禁挪用资金,严禁不按标准发放和延时发放,如有剩余资金继续用于季节性休耕,确保资金与面积对应,切实发挥补助资金效益。 (三)严格项目管理。按照省、雄安新区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耕地季节性休耕相关工作,编制实施方案,落实落细有关工作,科学安排进度,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规范项目运行,落实项目任务,完善项目档案。建立乡(镇)村、户面积清册。强化公示监督,项目村要安排村民党员代表全程参与项目运作,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求落实、以落实求实效。 (四)加强督促检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耕地季节性休耕开展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任务完成、休耕模式、资金到位、资金拨付、政策宣传和工作成效等情况。适时开展工作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探索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实时跟踪项目地块种植作物变化情况,掌握季节性休耕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年度任务落到实处。 (五)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包乡(镇)、包村工作责任制,县农业农村局安排责任心强、懂政策、会管理的干部包乡(镇)、乡(镇)包村工作机制指导季节性休耕工作,制定完善科学管用的包乡(镇)、包村干部责任制,公开干部身份、公开联系电话,公开责任内容,县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案。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 (六)开展绩效考核。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监督考核办法》的通知,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各乡镇组织自验和验收,重点做好本级绩效考核,重点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政策措施、实施成效等方面开展绩效考核。 (七)强化指导服务。成立技术指导组,对耕地季节性休耕开展指导服务,做到科学高效。要测算休耕节水、下茬作物增产、化肥农药减量、耕地质量变化等数据,制定季节性休耕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农民科学种植,提高种植效益。 (八)搞好总结宣传。要自下而上对季节性休耕工作开展总结,重点将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和下年度任务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总结报告,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耕地季节性休耕的生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季节性休耕工作,增强绿色发展的自觉性。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耕地季节性休耕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雄县2022年度耕地轮作休耕工作领导小组 2.雄县乡(镇)村耕地季节性休耕任务分解(核实)面积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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